| 标题:关于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研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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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 一是林政职务犯罪具有易发性。林政职务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由于其法律特征和本质属性上的特殊性,表现出与一般刑事犯罪不同的特点。林政职务犯罪与国家赋予的资源林政管理权力有关,是林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或者对其职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它与一般刑事犯罪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权力的易腐蚀性。 二是林政职务犯罪中,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交织现象突出。也就是说大多数的渎职案件与贿赂等贪利型犯罪案件相交织,存在大量的竞合现象。目前,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的情况日益突出,大多数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背后隐藏着行贿、受贿等贪利型犯罪。 三是林政职务犯罪涉及领域广。林政职务犯罪涉及林政管理的各个方面。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地管理、森林防火、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研究分析) 上一篇:巴州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工作汇报 下一篇:加强工商部门政务督查工作汇报材料 相关栏目:林业 贿赂 综合论文 大学生 调研报告 剖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