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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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兴平创建十强县(市)建设,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开展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xx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调研报告 下一篇:在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科技 宣传 普法 宣传讲话 教育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