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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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发[2007]2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函[2007]2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指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本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暂行办法) 上一篇:在“下基层、办实事、促统筹”主题实践活动总结表彰暨“城乡互联、村企共建、百村结对、万户帮扶”和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动员会讲话_第2页 下一篇:县长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讲话_第3页 相关栏目:教师 党务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