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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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积极推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继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让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住得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 上一篇:关于贯彻精神做好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教师 党务讲话 建筑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