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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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保障政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xx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市级财政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国债资金、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投入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外国政府、组织、外商或个人捐赠并委托政府部门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市审计机关(以下简称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招标代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市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上一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篇:政府机关会议制度 相关栏目:政府 财政 民政 政府报告 民营招商 审计 督查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