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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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和效能,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危害经济发展环境,构成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尚未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本办法追究其效能责任。 第三条对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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