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供电: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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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保障海底电缆管道的安全运行,维护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的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活动,适用本规定。 军事电缆管道的保护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海底电缆管道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底电缆管道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应当在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竣工后90日内,将海底电缆管道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供电: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上一篇: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调研报告 下一篇:部队:如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 相关栏目: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