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供电: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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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电力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电网经营、电力供应等电力企业应当遵守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从事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维修、技术改造及设备采购等工作的单位,应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二章可靠性管理体系 第三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供电: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上一篇:石油:2010年石油分公司党支部承诺书 下一篇: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政治_改革目标的重要意义 相关栏目:电力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