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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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挂职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格要求,增长才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挂职干部是指省委组织部门选派到我县挂职锻炼的干部。 第三条 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四条 挂职干部的选派由省市组织部门和县委安排确定。 第五条 挂职干部的挂职锻炼期限根据省市委安排的时间段确定,县委具体贯彻落实。 第六条 县委组织部负责挂职干部工作的日常组织安排、协调管理、检查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协调乡镇做好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市委组织部、挂职干部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上一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下一篇:政法部门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事迹[1] 相关栏目:驻点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