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议事决策机制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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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议事决策机制的意见 2011年5月 为规范区委工作议事决策行为,促进科学高效运转,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议事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分工原则。根据本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各常委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分工,做到授权充分、各负其责,职责不交叉、分工不重叠,工作量大体均衡。 (二)集体领导原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编制、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干部的任免和奖惩,都必须由常委会或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分管常委必须坚决执行。 (三)权责统一原则。坚持权责对等,实行常委分工全覆盖,扩大党政交叉任职,全面落实常委分工负责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各常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大胆负责地开展工作。工作中出现失误,分管常委要负领导责任。 (四)协调高效原则。减少决策层次,明确常委职责定位,健全酝酿讨论、汇报沟通、联络协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起重大决策统一、具体职能分开的领导_,实现科学执政。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区委全委会议 1、审议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本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议事决策机制的意见) 上一篇:关于全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在某某市“志成杯”迎“八一”百名将军书画展开展仪式上的致辞 相关栏目:党委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