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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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议 2009年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北海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全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北海实际,作出如下决议: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市委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同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还存在一些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作风不实、一些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乏力、一些农村党员和村干部能力素质偏低、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不仅削弱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议) 上一篇:奋发图强 乘势而上努力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 下一篇:在全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党务讲话 党委 七一党建专题 十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