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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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 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依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维护医疗机构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上一篇:b_m管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下一篇:大学生村官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相关栏目:司法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