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农业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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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通[2010]47号),设立*县农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县畜牧兽医局、*县渔政港监督管理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县畜牧局承担的职责。 (二)划入原*县经济局承担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的职责。 (四)划入原*县水务局承担的渔业、渔政管理的职责。 (五)加强农业信息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与服务。 (六)加强畜牧兽医工作,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安全监管职责。 (七)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八)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 (九)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渔业、乡镇企业和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结构调整与资源配置及产业间的协调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协调和管理全县各项农业发展资金;负责编制全县生物资源开发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产品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科技创新;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生物产业省、市级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新兴生物产业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管理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 (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农业局“三定”方案) 上一篇:乡201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 下一篇:学习执行《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相关栏目:三农 农业讲话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