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食堂承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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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市工商局 乙方:×× 为办好小食堂,市工商局(以下简称甲方)拟将食堂承包给蒋祖海(以下简称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及期限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壹年,即2010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 二、承包费的计算及其缴纳方式 乙方以全年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等工商局发给个人的所有费用(不含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医疗保险费)作为承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食堂承包协议) 上一篇: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谋发展服务地方经济有作为经验材料 下一篇:创建“诚信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书 相关栏目:工商 后勤 合同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