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从“霸王条款”监管看基层落实《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问题及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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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0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本文结合《办法》实施前的广泛调研和实施后的工作实践,针对利用《办法》监管“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存在的工作难点及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运用《办法》监管“霸王条款”的难点 “霸王条款”其实质就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有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剑指“霸王条款”,但是欢迎您基层工商部门在运用《办法》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却发现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霸王条款涉及的行业“点多面广”,运用《办法》监管难以“一步到位”。霸王条款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不仅涉及房地产、保险、电信运营、供水供电、物业管理、旅游等行业,还存在于商场、酒店、餐厅等广阔的消费领域。《办法》出台前,有网民曾对当前广泛存在于各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网上调查,发现如快递行业“先签后验”、电信行业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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