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工商局2010年对县区工商局绩效评估细则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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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类别 评估内容 评 估 标 准 评估方法 责 任 单 位 职 能 工 作75 分 8.严厉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加强拍卖监管,开展合同帮农、经纪活农,运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支持企业发展。(6分) (1)严厉查处各类合同违法行为(2分)。每个县、区的工商所、检查大队平均办理合同案件4件,每少办一件扣0.1分,扣完为止。各县、区必须查处具有指导性、典型性意义的案件2件以上,未完成的每件扣0.2分。 (2)积极开展合同帮农、经纪活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工商局2010年对县区工商局绩效评估细则之四) 上一篇:2010年工商局办公室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 下一篇:创建广告监管示范街标准 相关栏目:工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