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级工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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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消委工作(3分) (1)消费投诉处理情况(2分) 网上办公(0.4分)。网上分流或转办的投诉案件未按规定处理或处理结果不及时反馈,每例扣0.1分,凭市消委电脑记录认定。 消费调查、消费警示(提示)发布(0.4分)。消费调查或评议全年少于1次扣0.2分,消费警示(提示)全年发布少于2次扣0.2分,各单位发布的材料应及时上报至市消委,凭市消委电脑记录认定。 消费投诉分析和相关资料报送(0.4分)。未及时上报消费投诉分析材料的每次扣0.1分;重大案件未录入电脑或信息不准、不完整每起扣0.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次扣0.1分。 落实首项法定职能(0.4分)。消费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扣0.4分。 调处消费纠纷(0.4分)。消委工作人员因案件调处超过半个月(特殊案件除外)或违规调处被媒体曝光的扣0.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4分。 (2)消委组织管理(1分) 消委机构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扣0.5分;未按规定报批换届的扣0.5分。 17、个协工作(3分) (1)会费规范收取(2分) 依照个协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费收取工作。因违规收取会费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相对人向市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每次扣0.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2)个协组织管理(1分) 定期召开理事会、代表大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级工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下)) 上一篇:区工商局副局长在商城2010秋季招商推介会上的致辞 下一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关栏目:工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