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擅设的分公司、分厂一照多摊(点)案件处罚依据探析 | ||
|
[案情] 某市××饮食有限公司在未经当地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下,在其住所以外,擅自设立分公司××休闲美食城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遂对其立案调查。经查:××饮食有限公。经全体股东决议在该市某超市内设立××休闲美食城,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该××休闲美食城自2006年12月15日开始营业。营业期间对外发生的资金往来均是通过该××休闲美食城结算,非法经营额3.3万元,在××休闲美食城内执法人员未发现任何有限公司字样的文件和资料。当事人的行为的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欢迎您条的规定,构成了《办法》第四条中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争议] 本案是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案件,在对案件的定性上执法机关内部产生了不同的见解: 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冒用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的行为,符合《公司登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工商分局局长在区委表态会议上的发言 下一篇:冒用公司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案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