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登记注册岗位复习考试题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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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登记注册岗位复习考试题之二) 上一篇:在工商系统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工商分局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相关栏目:工商 知识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