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村级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
|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构建“和谐无棣”,根据国家民政部“启动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面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驻地及有条件的村开展地名设标工作。为确保这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地名设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村地名设标工作是标准地名标志设置由城市向农村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是建立完善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县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全面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是地名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地名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开展村级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慈善救助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o七年度慈善公益帮困助学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