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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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根据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和省民政厅印发的《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政行风建设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不断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风气,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坚持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支部)统一领导、业务科室(股)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协调和监督、民政系统上下联动的领导_和工作机制。 市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掌握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示范单位标准 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是指通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上一篇:区民政局“爱心彩电暖民心”向农村困难群众捐彩电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篇:民政局2010年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纪委 作风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