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组织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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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残联: 根据省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省实施方案》、州残联《关于组织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通知》(*残发〔____〕_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意义 通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实施,促进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改善托养条件,提高托养服务能力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组织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通知) 上一篇:干休副所长述职报告 下一篇:民政局关于加强乡(镇)处低保工作力量的请示 相关栏目: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民政 服务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