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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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定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做好清明殡葬法规宣传工作,对构建和谐草坪推动绿色殡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文明殡葬、鲜花祭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管理办法,营造弘扬文明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文明祭奠、绿色殡葬氛围。根据市局会议精神及文件安排,拟订在清明期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做好2008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开展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为特困优抚对象“春耕解难”为主题的“关爱行动”的通知 相关栏目:悼词殡葬 宣传 宣传讲话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