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省、市、县、乡四级平安边界考核验收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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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量化省、市、县、乡四级平安边界创建标准,确保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市省、市、县、乡四级平安边界的评比工作,由市民政局组成检查验收组负责实施。检查验收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划地名办主任担任。每年第四季度,分别对全市省、市、县、乡四级平安边界创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二、评比工作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每年_月份,由省、市、县、乡四级边界毗邻双方的区县(自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省、市、县、乡四级平安边界考核验收细则) 上一篇:县民政局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下一篇:民政局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相关栏目:安全 政法武装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