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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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局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节约经费开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 局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 车辆使用管理 _.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车辆,机关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_.凡全局性活动的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局领导同意各直属单位的车辆应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_.机关人员到××市区范围内执行公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到××市区范围以外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出××市外的公务用车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_.办公室接到《用车申请单》后,根据规定和用车的急缓程度,及时安排车辆,签发《派车单》,并作好相关台帐记录。 _.驾驶员出车应持有《派车单》,不得直接承接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上一篇:地名设标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交通 后勤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