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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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民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及工作规程(试行)。 一、人员配备 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镇、××镇、××镇、××镇、××镇、××乡、××乡、××乡、××乡等_乡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_人,其余乡均配备专职民政干部_人。由乡镇推荐、民政局考察,在专职民政干部中任命一名业务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民政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人员,由民政局和人事局考察选用,不得随意变更,要专职专用,确保日常工作规范运行。今后因工作需要变动的,由民政局、人事局联合发文通知,各乡镇不得擅自变更。 二、办公场所及设备 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办公场所不小于__平方米,对外悬挂“**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每个民政工作办公室必须配备_套以上文件柜,_台电脑并联网,_台打印机,按专职民政干部人数,每人配备_套办公桌椅。 三、办公经费 由县财政按乡镇实有长期民政对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_元的标准列支办公经费。 四、规章制度 ㈠工作职责 _、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县、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乡(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_、办理本乡(镇)救灾救济的具体业务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管理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_、负责本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和医疗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_、承担本乡(镇)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_的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负责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 _、负责本乡(镇)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好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老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标准) 上一篇:民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下一篇: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民政 统战民政 组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办公厅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