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关于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提案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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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自治州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第__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科学的婚前健康检查,对于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意识,保证婚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和谐,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婚姻法》并未明确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相对于当事人而言,结婚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事权利,除了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即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关于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提案的回复) 上一篇:给县民政局的抗震救灾慰问信 下一篇:区民政局党总支大讨论整改计划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督查 政协 政协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