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政局关于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提案的回复

您在自治州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实行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第__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科学的婚前健康检查,对于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意识,保证婚姻质量,促进家庭幸福和谐,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但《婚姻法》并未明确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相对于当事人而言,结婚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事权利,除了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即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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