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拨付的规定 |
|
各县(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____]_号)文件关于:“到十一五期末,农村强制火化区建设公益性墓地的乡镇达到__%,”和“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对农村公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拨付的规定) 上一篇: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下一篇:县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相关栏目:三农 新农村 农业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