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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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_、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民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挪用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赠、低保等专项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每季度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县民政局备案; 资金的使用要接受民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做到符合规定,程序公开,结果公布;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如违反规定出现问题,将视其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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