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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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抗震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维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及省民政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原则 (一)自愿捐赠,不搞摊派。救灾募捐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搞摊派或变相摊派。 (二)专款专用,尊重意愿。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使用范围,并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专项用于支援某省地震灾区。 (三)统一安排,严格程序。救灾捐赠款物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制度) 上一篇: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细则 下一篇:行政区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