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医疗救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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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城乡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殊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困难重度残疾人、困难精神病患者等居(村)民。 困难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医疗救助办法) 上一篇:民政局论文、民政信息及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下一篇:民政,祖国的长明灯 相关栏目: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