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食品安全示范店”考评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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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及分数 考核方法 自评分 考评 得分 备注 考核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总分 100(+2) 经营主体准入规范(10分) 现场检查有关证照 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 6 证照缺一项或证照过期失效的扣6分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2 无有效健康证书扣2分 在醒目位置整齐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食品安全示范店”考评细则) 上一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考评细则3 下一篇:2009年工商所责任区监管季度考核要求及计分标准 相关栏目:食品 安全 安全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