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完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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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动车辆减免税后续管理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第九条及《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二十六条至三十八条,对减免税的车辆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车购税条例第十五条又明确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在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自觉纳税又懂税法的较少,多数车主是不会主动前来办理交税及变更手续,税务部门一是无法知晓,二是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完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思考) 上一篇:在市国税局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拥抱青春 写意人生 相关栏目:交通 后勤 管理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