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规范税收执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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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工作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工作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规范税收执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思考) 上一篇:关于建设节约型基层税务机关的思考 下一篇: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保证依法治税、以人为本两大工程的全面实施 相关栏目:执法 法律 法制 和谐 社会实践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