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申报评选年度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的通知 |
关于申报评选2010-2011年度××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宣传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 为扎实推进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通过树立诚信经营示范典型,引导商贸企业加强诚信观念,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示范店的评选对象是:商业街及城镇国有、集体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应按行政区划范围向当地宣传部门申报,由宣传部门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初评后,向市委宣传部提交推荐报告,并附申报单位申报表(附后)10份。每县区原则新申报1条示范街2个示范店。 本次申报期间,市委宣传部将设立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市委宣传部企业宣传科××*。 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示范店标准 滨州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申报表 _滨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2月21日 附一:“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标准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2.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1.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按照《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等制度。 3 ……(未完,全文共2003字,当前只显示12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申报评选年度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的通知) 上一篇:在全县基础设施大会战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区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相关栏目:事迹推荐 申报材料 年终总结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