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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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多采用事实叙述、法条引用、处罚结果的“三段论”模式和套路,虽然大体上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文书要求,但是在说明处罚原因特别是说明不采纳当事人观点的理由和依据上比较简单,常常是一句话带过,难以做到“以理服人”,社会上流传的“单凭一张纸,罚款100万”的说法,就是以上情况的形象写照。可见,简单“三段论”模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缺点是用语简约、形式呆板、措词强硬,既让当事人感到不舒服,又不便于工商部门监督执行,也有违依法行政的基本精神和行政理念。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推进、“依法治国”法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应当秉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大力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度,这是工商部门能够赢得政府支持、企业信任、群众理解的关键所在,也是实践和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一、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概念及特征 就工商部门来讲,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记载有当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思考) 上一篇:影响工商行政管理转型升级的原因及对策 下一篇:工商分局关于召集程序瑕疵股东会决议的思考和对策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