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三定”干部易岗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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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高效、便捷、有序完成这次“三定”中干部离任、接任的工作交接,保证干部工作岗位变动后各项工作连续平稳进行,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形成工作交接报告 凡离开现岗位的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均需形成一份详尽的《个人工作交接报告》。主要内容是: 1.本岗位的基本情况介绍; 2.工作思路、工作举措、经验和体会; 3.历史遗留问题; 4.日常积累的各种材料、档案、数据; 5.各种资产物品; 6.案件办理情况; 7.尚未完成的工作; 8.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9.其它应交接或说明的事项。 所有个人形成的工作交接报告均以书面形式于10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时前交本部门原负责人,此报告作为局党组批准岗位调整、调动的重要依据。 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三定”干部易岗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上一篇:商品交易市场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 下一篇: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 相关栏目:工商 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