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执法干部发掘案源的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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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所说的案件线索的来源主要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交,消费者的申、投诉,专项整治和日常的巡查发现等等,但是上述这些线索的获取大多是被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更多的执法行为应该体现在主动执法上,这也符合监管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 我结合自己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做法,主要谈一下案件线索的发掘,请大家注意,我这里用的词语是发掘,不等同于一般的发现。发掘是指案件线索发现和挖掘。发现是指可以通过简单的感官、验证、鉴别就可以确认的案件线索,比如说,媒体上的违法广告、注册商标的侵权、伪造合同主体等合同方面的案件、虚假宣传等等,这些案件线索只要平时注意观察、分析就可以获取。挖掘则是通过仔细的分析、甄别,透过表面现象深挖案件深层次的东西,就可以查获一些大案、要案。有一个很著名的电视科教片叫发现,它的英文片名是“discover”,“cover”的意思是覆盖、遮盖,“discover”直译的意思就是揭开盖子,所以说我们发掘案源的过程就是就开盖子的过程,去其伪装,发现真相。 最常见的就是“案中案”,通过对某些案件的进一步挖掘,一方面可以获取更多定案的证据。另一方面,则可以挖掘一些新的案源。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例如,我曾经发现一培训中心在媒体上发布虚假宣传的广告,于是前去检查,我们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包括当事人的业务单据,电脑资料,财务账册,结果发现当事人同时在a公司利用手机短消息的方式发布广告,在b公司同该公司设立的企业信息网发布广告,我们马上对a、b两公司展开调查,调查中又发现a公司在没有办理《广告经营许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执法干部发掘案源的心得体会) 上一篇:区工商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心得体会 下一篇:对开展打击各种传销活动的工作体会 相关栏目:工商 执法 法律 法制 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工作体会 学习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