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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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和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系统内所属单位。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是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帐、核算。明确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手续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有力,家底清楚,物尽其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全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财务部门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对本系统的固定资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行政指导绩效考评办法 下一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 相关栏目:工商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