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督查情况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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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及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通报对象为市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派出行政机构、协会及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对市局组织实施的效能督查和工作检查,应及时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督查情况通报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2009年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下一篇:工商局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监测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督查 稽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