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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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不作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务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日常监督管理等公务活动中,对依法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二条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务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需要追究行政执法不作为行为责任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2010年元旦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小结 下一篇:工商局农资消费_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政府 行政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