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分局服务效能督察办法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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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分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各科室、队、所、协会(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第三条服务效能督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三)严肃执纪原则;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服务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实行“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服务效能督察工作。 对于投诉举报多的部门负责人,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进行调离。 第五条 日常督察的主要内容:组织领导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处理群众投诉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优质服务情况、效能建设情况、“六项禁令”执行情况和工作作风纪律以及其他事项。 第六条重点督察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分局服务效能督察办法实施细则) 上一篇:县工商局机关行政处罚立销案管理办法 下一篇:县工商局与知著名商标企业联手打假_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服务 作风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