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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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确保完成《××县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乡镇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个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制) (一)殡葬工作的组织领导(15分)。 1.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4分)。 2.制定本行政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与所辖村(居)委会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并抓好落实(4分)。 3.按规定完成殡葬行政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上一篇:干休所所长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民政局2010年绩效考核加减分责任表之十 相关栏目:悼词殡葬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