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2010年绩效考核加减分责任表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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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市局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备注 城 乡 低 保 24 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规范管理,政策落实。 100 1.实行规范化管理、属地化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五市三区记15分、市内四区记30分; 2.保障款、物及时足额发放,五市三区记10分、市内四区记20分; 3.低保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五市三区记5分、市内四区记10分; 4.档案管理规范,信息化程度高,五市三区记5分、市内四区记10分; 5.民政台帐统计无误,五市三区记10分、市内四区记20分; 6.信访件处理及时、妥当五市三区,记5分、市内四区记10分。 低保窗口 ×× 城 乡 专 项 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2010年绩效考核加减分责任表之十) 上一篇:县“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下一篇:关于在全县开展“访民情、送温暖”和2011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