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2010年绩效考核加减分责任表之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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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市局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备注 优抚工作 (100分) 1 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且标准。 20 每发现一例拖欠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含接待上访查实者)扣5分。 优抚科 ×× 2 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标准。 15 每发现一例拖欠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含接待上访查实者)扣5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2010年绩效考核加减分责任表之八) 上一篇:市民政局2010年党建工作述职材料 下一篇: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在优秀公务员表彰会上的发言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