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救灾资金监管检查评分标准(100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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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分值 检 查 方 法 得分 第一次检查 组织领导部分(10分) 1、成立监管工作组织机构及其办公室(1分) 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的得1分,没有成立的不得分 1 查阅相关文件 2、制订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方案,方案能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可行性的对策措施。(1分) 有方案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1 3、开展自查自纠(6分) 1、受查乡镇要能提供完整帐目、凭证。不能提供的根据具体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救灾资金监管检查评分标准(100分制)) 上一篇: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权力制约监督制度 下一篇:军休干部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心得 相关栏目:质检 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