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2年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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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为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以及《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2012年*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总体要求是,_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原则 (一)对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所有畜禽均按程序进行免疫;对小规模及散养的畜禽实行固定免疫日制度,每村每月固定2天为免疫日,间隔15天,及时为新补栏及免疫到期畜禽进行免疫;春秋两季开展集中免疫行动,对所有新补栏及免疫到期畜禽进行集中免疫。 (二)实行相对固定疫苗使用制度。同一饲养场、同一批畜禽使用疫苗时,要做到生产厂家、种类相对固定,尽量不随意变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区县应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免疫。 (三)继续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制度,强制免疫疫苗、耗材、人工、监测等经费列入市和区县财政预算。 四、职责分工 坚持“政府b_m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 畜牧兽医部门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2年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上一篇:全市2012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 下一篇:县小学安全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畜牧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