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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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组织保障 15 1、成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工作领导机构并有专门工作人员。 2、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3、各项工作有计划安排、有信息、有阶段性总结、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 1、成立领导机构并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得5分。 2、制定方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考核细则) 上一篇:对“社区信息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思考 下一篇: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活动方案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环保 城建讲话 综治 综合论文 社区 乡镇社区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