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基政工作业务知识专训提纲 |
|
(一)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属于基层_的范围,从字面上解释,就是村民自己治理自己,它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方面的内容。大家可能有一种误解,认为村民自治就是“两耳不闻村外事,一心只管村内务”,实际上,村民自治不是搞“独立王国”,不是搞“无政府主义”,它必须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自治,必须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有关工作。结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我从村委会的性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村委会选举和村务公开给大家进一步讲解。 1、村委会的性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了村委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基政工作业务知识专训提纲) 上一篇:民政综合工作以理论研究先行推动改革创新经验交流材料 下一篇:救助站员工奉献岗位先进事迹材料 相关栏目:组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党团知识 知识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