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农村民主决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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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开始,就在广大农村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赋予了村民对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权。所谓村级民主决策,就是指凡是涉及村级的重大事务,都由村民按照法定方式集体作出决定。这是基层民主的重要环节,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村民自治归根到底是要求凡是关系到村民利益的大事,由村民自己当家,自己作主,自己决定。我县农村村民在20年的民主实践中,民主决策意识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制度不断健全,取得了较好效果。 1.我县农村民主决策的现状 通过20年的农村民主实践的锻炼,我县村民民主决策的现状主要体现是民主决策的思想意识深入人心,民主决策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①民主决策的思想意识深入人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民基本树立了民主决策的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民主决策的实践。本次调查,我们走访了巨光、定远、望江等乡镇,发放了调查问卷200份(下同),当我们问道“你认为村民可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农村民主决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上一篇: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民政干部保持良好心态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三农 新农村 农业讲话 党委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